总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构建科学,先进的公司运营管理机制,培养高素质管理团队,提升高管的战略组织能力,协同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企业领导者的战略引领视野,拓宽产业运营思维,不断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特制订公司总裁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总裁人选范围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职责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根据《公司章程》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义务。具体包括:
1,总裁对公司中长期战略提出建议,制订年度经营计划,
2,协调公司资源,组织实施经营工作,实现业绩目标,
3,主持总裁办公会,完善提升公司管理制度,协调处理公司各项事务,
4,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确保各项决策的落实,
5,总裁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责权及决策
1,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总裁在一定范围内决策,处理经营管理相关事务,
2,涉及公司重要项目或经营计划,方案,政策事项,包括投资,抵押,担保,贷款等,总裁应通过召集办公会方式讨论形成方案,需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按程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3,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业板块子公司经营负责人,涉及议题的相关职能部门列席会议。如必要,也可邀请公司独
立董事或监事等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 轮值期限
1,总裁的任职期限由董事会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总裁轮值期限届满,经考核董事会决定连聘的,可以连任。
3,如总裁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管理要求的,由董事长提请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评后,董事会批准提前终止其任职。
第六条 轮值程序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工作评价
总裁工作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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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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