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885,667.0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274,326.4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6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040,600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49%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的 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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