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放宽混合动力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根据《通知》,允许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且仅有一辆汽车的个人申请混合动力汽车增量指标
具体认定方式参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关于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申请人,医保申请条件审核按照2021年12月1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知》执行
根据市工信局发布的《深圳市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实施细则》,通过放宽申请条件获得的混合动力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动力电池总能量≥35kWh的新车注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
政策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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